14 撤三答辩所需材料有什么?
1、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复印件;
2、《关于提供注册商标使用证据的通知》原件和信封;
3、能够证明被申请撤销商标答辩人所陈诉的事实和理由有关的证据材料(包括:商标使用的图片或相关资料,商标印刷情商标产品生产和销售情况、商标产品交易文书、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商标产品宣传证据等等);
4、撤销商标申请人签署的《撤销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注册商标申请书》、《商标代理委托书》(代理机构提供),答辩人签署的《撤销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注册商标答辩书》、《商标代理委托书》。
15 是否需要做宣告无效答辩?
(1)商标被提出宣告无效后若放弃答辩将直接面临商标被无效的风险。
(2)宣告无效答辩是商标法赋予当事人的法定权利,同时也是当事人向商标评审委员会反驳申请方观点的唯一途径(《商标法》第44条: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商标评审委员会收到申请后,应当书面通知有关当事人,并限期提出答辩)。
(3)商标评审委员会对宣告无效案件进行书面审理,不答辩无疑将增加对方宣告无效成功的机率,答辩无疑将增加我方成功的机率。
16 什么是商标申请的撤回?
商标申请的撤回是指已经办理申请商标注册或者其他商标事宜,可以在商标局或者商标评审委员会做出决定前,申请人可以撤回其申请。
17 什么是商标更正?
注册申报时公司名称或地址填写错误等,须向商标局提出申请。
18 什么是不予注册复审?
商标局做出不予注册决定,被异议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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